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信部 > 内容

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要求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11-17 10:18:52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一揽子"重点突破组织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关于组织方式。
 
    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遴选,各重点方向部署后,将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目标,组织本地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不支持联合体),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企业投标文件需项目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
 
    投标人已承担工业强基重点突破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关于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工业强基工程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按照《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4号)管理,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的购置更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用项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三、关于项目管理的要求。
 
    一是项目延期超过1次的,不再下拨后续资金;二是推荐单位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部(规划司);三是实施方案到期不申请验收或按规定不予验收的,收回已下拨专项资金,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承担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四是具体验收过程将按照《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执行。
 
    四、关于项目库建设。
 
    为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及时填报《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
 
 
(联系人及电话:王万010-68205132,冉亮010-68205130)
 

上一篇: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