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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3-05 11:19:28
  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原则同意《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了清远市要建设成为环珠三角新兴产业与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和山水生态宜居城市,并提出积极融入“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等要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1平方公里以内
 
  批复明确,清远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65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快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重点镇建设,逐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衔接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和创新机制,抢抓“广清一体化”、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机遇,加强清远与珠三角地区全面对接,以及与韶关、肇庆、永州等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积极融入“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31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规划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优化空间格局。
 
  引导城市交通出行“公交+慢行”
 
  批复中对清远市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清远市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发挥清远南融北拓“桥头堡”作用。引导城市交通出行逐步向“公交+慢行”为主导的集约化模式发展。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污水、电力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各类基础设施对城市运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结合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合理安排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加强对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排涝、防震、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在推动生态文明和历史风貌特色保护方面,批复要求强化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打造绿色环状生态屏障。依托北江、连江水系,完善区域生态网络;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共管区,加强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根据城市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同时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紫线管理要求,切实保护好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风貌和格局。做好城市设计,加强北江、飞来湖、大燕湖、大燕河、滨江等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塑造“山水名城、岭南绿都”的城市特色风貌。
 
  据悉,清远市新版《总体规划》按“分级管理、分类管制、层级传导、三规合一”作为改革方向,突出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注重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协同性,简化审批内容,编制工作,经历了两年时间。
 
  《总体规划》把清远城市性质定位为珠三角北缘门户、环珠三角新兴产业与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际旅游休闲目的地、山水生态宜居城市。到2035年,城市集中建设区将形成以燕湖新城为核心,太和、江北、龙塘以及长隆银盏旅游区为副中心的城市公共中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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