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核备 > 内容

关于同意调整江苏省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期限的函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2-24 10:39:50
  一、同意将本期债券期限调整为10年期,自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10%、10%、10%、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年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6至第10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剩余本金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二、请你委督促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发行前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日向我委报备。

  三、请你委督促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及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合规使用债券资金,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本息按期兑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一篇:关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同意延长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有效期的函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