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2006年11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工商总局发出通知,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并提出了7项禁止性规定。而广电和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限制了所有广播电视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和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国家政策监管上的越来越严,而正规媒体单位广告费用却在逐年上升,产品推广费用项目层出不穷,让所有的制药企业感到苦不堪言,难以发展。
上一篇:极细同轴电缆项目产品专项调查方法介绍
下一篇:三相电度表电源模块产品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