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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7-28 12:38:21
一、 申报单位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和生产符合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的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 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3. 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二、 申报渠道
    1.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的企、事业单位,按地方科技厅(科委、科技局)要求的相关程序向地方申报;
    2.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向各部门科技司(局)、总公司申报,或向所在地地方申报。

    三、申报方式
    2004年度地方、部门向科技部申报项目仍采用电子数据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

    四、相关文件《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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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