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申报指南 > 内容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5-29 11:36:20
  (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
  (二)项目单位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在最近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70分及以上。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五)建设项目应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

上一篇: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下一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流程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