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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734号建议的答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15 1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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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抚州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和质检总局,现答复如下。
江西省立足优势农业生态资源特色,积极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江西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达到231家,产品585个,已建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3个,基地总面积838.6万亩,基地产量550万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数和面积居全国前列。全省有机产品证书516张,农业系统有机食品企业38家,产品167个,已建成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个,面积3.8万亩,产量超过1000吨。
如您所言,我国品牌农产品的发展目前还面临着总量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认证市场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农业品牌化发展的推进速度。为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发展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积极支持部分省有机农产品发展,促进抚州地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我部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积极支持抚州市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今年上半年,我部相继印发了《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思路和重点内容,为各地今后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创建、主体扶持、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
抚州地区地处江西省中东部,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生态资源优势,对于推动全省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实现“十三五”末期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目标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今后,我部将积极支持抚州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并在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区创建、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在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化示范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以及绿色食品产业示范园创建等方面对抚州市予以倾斜。
二是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管理,规范有机农产品认证。我部将要求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标志许可审查把关,严格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市场监察、风险预警及公告通报等监管制度,从严从紧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同时,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加大对农业系统有机食品的监管执法和监督抽查力度。建议抚州市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绿办和江西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协调配合,开展好绿色有机食品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绿色有机食品规范发展。
三是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我部重视农业品牌工作,出台了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开展农业品牌培育,加大品牌营销推介,强化品牌监督管理,品牌农产品总量规模小,分布松散、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正逐步得以解决。今后,我部将在抚州市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品牌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农产品认定等工作上加大力度。同时,加强与商务部等部委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并完善适合绿色、有机食品的市场体系。
四是建立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奖补机制。我部赞同您所提出的“对有贡献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科技人员实行奖励机制”以及“加大企业在知名品牌创建、绿色有机品牌认证的奖补力度”的建议。目前,我部也在着力推进绩效管理,相关单位出台了《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全国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和激励办法》等制度,用以激励基层从事绿色有机食品工作的人员。今后,我部将制定有效的奖补措施,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示范园区和农户的奖补力度,提高企业和农民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三品一标”问题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农业部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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