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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3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5-29 11:23: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168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络维护、救生筏配备等方面。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灾害救助”。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如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请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5日内,将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渔业局。

 

  附件:2013年渔业生产损失救助项目资金分配表.xls

 

  农业部

  2013年5月10日

 

  附件:农财发〔2013〕4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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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