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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2001-201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01 14:14:45
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

  (一)概算依据和指标

  概算指标是根据工程建设区目前相应治理措施的实际成本,并考虑未来十年内物价波动及不可预见因素确定的。概算指标如下:

  1、造林营林

  (1)退耕还林: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24号文,粮食及现金补助年限按生态林计算,为8年。粮食补助标准:按退耕地面积每年每亩补助粮食(原粮)200斤,每斤粮食按0.7元计算。现金补助标准:按退耕地面积每年每亩补助现金20元;退耕地造林和宜林荒山荒地荒沙造林种苗补助费每亩补助50元。退耕还林中粮食和现金补助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划拨,种苗补贴由中央基本建设资金解决。

  (2)造林营林:人工造林每亩300元,中央每亩补助暂按100元计算;飞播造林每亩120元(含飞后管护),封山育林每亩70元,全部由中央投入;中央投资部分由中央基本建设资金解决。

  (3)林木种苗建设:参考“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种苗建设与生产供应2000年实施方案”,暂按其建设投资的70%由中央基本建设资金解决。

  2、草地治理

  人工种草每亩投资120元/亩,其中中央每亩补助暂按60元计算 ;飞播牧草每亩投资100元,中央每亩补助暂按50元计算;围栏封育每亩投资70元,中央每亩补助暂按40元计算;基本草场建设每亩投资500元,中央每亩补助暂按80元计算;草种基地建设每亩投资1200元,中央每亩补助暂按500元计算。中央投资部分由中央基本建设资金解决。  

  禁牧后饲料粮补贴标准为0.225公斤/天/公顷。其中北部干旱草原沙化治理区和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区按全年禁牧365天计,农牧交错带沙化土地治理区和燕山丘陵山地水源保护区按全年禁牧180天计,饲料粮补助期限为5年。根据国家财力状况,饲料粮的补助暂由工程区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退耕还林的粮补中统筹安排。

  禁牧舍饲后所需的棚圈按每平方米200元计算,其中中央每平方米补助暂按150元计算,饲料加工机械设备按每台(套)2500元计算,中央每台(套)补助暂按2000元,中央投资部分由中央基本建设资金解决。

  3、水利措施

  水源及节水配套工程每处中央补助1万元;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每平方公里中央补助20万元。中央投资部分由中央基本建设资金解决。

  4、生态移民

  暂按5000元/人计算,全部由中央基建资金解决。

  5、科技支撑

  暂按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的3%计算,由中央基本建设资金解决。

  (二)投资概算 

  根据工程(2001—2010年)建设任务及投资指标,初步匡算总投资为558.65亿元,其中基建投资  301.04亿元(包括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中央财政投资257.61亿元。投资匡算详见附表8、附表9、附表10。中央基建投资部分根据国家财力情况,在年度计划中进行测算。

  二、效益分析

  该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区内土地沙化扩展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极大地改善京津地区的生态环境,较大程度地缓解风沙危害、减轻大气污染,正常年份风速明显降低,有效缓解扬沙、浮尘天气;同时,对京津地区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特别是对京津两市的三盆“生命之水”的水源保护和水质净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工程的实施,还将促进工程区内的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保障农牧业稳产高产,增加农民收入;铁路、公路、工矿企业、城镇、村庄得到保护;部分地区“四料”俱缺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一些地区将出现人进沙退、林茂粮丰、草原肥美、人民安居乐业的景象。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实施北京及周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层层落实行政领导目标责任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明确在此项工作中的职责,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各省(区、市)、市(地)、县(旗、市、区)的林业、农业、水利、计划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二)强化工程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中央的投资计划落实到县,各工程县要按照省下达的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县级实施方案要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重点骨干项目采取招投标制,并实行合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项目监理制,通过试点示范逐步展开。

  项目建设完工后,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国家将视情况扣减下年度投资直至终止项目执行、取消建设项目等处罚。

  各省(区、市)要对北京及周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格用于国家批准的建设内容,按照项目安排,严禁挪作他用。

  要按照中央的投资计划,全面逐级落实配套资金。

  要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项目验收市,要附有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三)超前抓好种苗保证工作。种苗是造林种草的物质基础,种苗的优劣和生产供应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实施的成效甚至成败,必须超前组织好种苗生产和供应工作。一是要摸清底数,搞好种苗保障规划,确保种苗生产与工程治理在树草种品种、数量、质量、进度等方面的有机衔接。二是要加快种苗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苗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按照适地适树适草的要求,满足植被建设对种苗生产的需求。三是要组织好采种和育苗生产,并建立起以现有采种基地、种子园和苗圃为主体的省、地、县、乡四级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积极实行定点采种、定点育苗、定向培育、定向供应,确保为造林种草及时提供充足、优质的种苗。四是要加强优良种苗的选用,积极培育和推广防风固沙能力强、抗性强、生长快,生态效益、经济效益都比较高的适应沙区生长的乔灌草品种。同时,要有计划地超前对适生性强的一些品种进行遗传改良,进一步适应干旱半干旱区治理的需要。五是要加强种苗生产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良种壮苗水平。要强化服务意识,帮助农、牧民搞好树种、草种选择,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目前正编制种苗保障方案,作为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科技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北京及周边地区降雨少且降雨过分集中,气候相对干旱,植被建设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提高工程实施的科技含量对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全面强化科技保障工作,做到对工程建设全面实行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实施,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工程规划和实施的全过程。一是要根据不同气候条件、土地自然类型进行科学分类、认真区划,找准各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治理的主攻方向和治理的模式及措施。二是要积极总结、筛选、组装配套一批适用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成熟技术:如宜林宜草地区的科学划分、植被合理配置技术,生态与经济相结合的治理模式,适生性强的优良林、草种选择和良种壮苗培育技术,蓄水、保水、节水造林种草技术,集水造林,雨季飞播及飞播前种子包衣处理等飞播造林种草配套技术,草场改良及草库伦建设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水资源有效利用和保护技术等。同时,要结合工程实施需要,组织科技人员对工程建设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攻关。三是建立健全科技保障组织体系。要组织各级科技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单位,负责技术指导和把关。要结合各区域的治理,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通过示范来促进先进治理模式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四是要强化应用先进技术的机制。在工程规划设计、计划安排、作业设计、工程实施等环节都要有科技保障的内容,并作为强制性要求。五是要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农牧民的培训,提高治理者素质。目前,在专家们共同配合下,已经编制了工程实施科技支撑方案,作为工程实施的重要保证措施。?

  (五)加强生态保护,实行依法治沙。导致沙化扩展的主要因素是人为活动的破坏,保护现有林草植被,切实制止破坏是工程实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一手抓治理,扩大植被面积,一手抓保护,即一是切实搞好生态移民,加强农村农源建设,封山禁牧,舍饲圈养,实行草原围栏,划区轮牧、休牧;二是要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提高建设质量。努力减少植被破坏,切实防止边治理、边破坏这一历史教训的重演。要强化法制,严格执行《防沙治沙法》、《森林法》、《草原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乱砍、乱垦、乱牧、乱挖、乱用水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同时,要适应生态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改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制保障力度。

  (六)深化改革,活化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防沙治沙的积极性,认真坚持“谁治理、谁受益”的政策,积极推行项目承包责任制、股份合作制,鼓励开展拍卖“四荒”,创造一个宽松的大环境,切实减免农牧民负担,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将责、权、利紧密结合,调动农民群众、社会团体和各种投资主体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

  附表及附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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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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