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教育部 > 内容

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4-01 10:28:55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批准实施2013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

  1.批准北京大学等46所高校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90个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每个专业点支持建设经费150万元。

  2.批准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120个本科专业认证试点项目,每个专业点支持经费15万元。

  3.批准北京大学等50所高校实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80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基地支持建设经费200万元。

  4.批准北京大学等100所高校实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每个中心支持建设经费100万元。

  5.批准北京大学等109所高校实施9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

  6.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建设15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课程支持建设经费20万元。

  7.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10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每门课程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元。

  8.批准高等教育出版社继续实施2011年立项建设的精品开放课程共享平台项目,安排经费600万元,其中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建设400万元,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建设200万元。

  9.批准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实施建设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每个中心支持建设经费100万元。

  10.批准北京大学等53所高校实施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项目,资助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每人每年资助经费不得高于3万元。

  二、有关要求

  1.为了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果,项目学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和管理,制订本校(单位)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2.有关项目的批准文件和执行要求另发。

  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及电话:白文宏,010-66097392,66096867。Email:zlgc@moe.edu.cn。

  附件:2013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名单.doc

教育部

2013年3月20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关工委 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