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根据辖区内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分布特点和自身实际,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全面加大对燃煤锅炉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相关锅炉使用企业在整改时限前完成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对全县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采取限期整改、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责令停业、按日计罚等措施;根据方案内容,要求锅炉使用企业明确整改方向,尽早拿出提标改造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达标改造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实行燃煤锅炉整改工作清单式和台账式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县级党委和政府相关副职领导牵头包保,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严格督促有关乡镇、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和落实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是全面加大监管力度。对没有完成整改的企业和单位,通过下达限期整治通知书、催改通知书以及查封、扣押等方式督促整改。
截止目前,全县每小时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37台,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吉林森工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抚松县天合热力有限公司等17台蒸吨锅炉已拆除停用,泉阳立功热力有限公司、抚松中药有限公司等20台蒸吨锅炉已完成锅炉提标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