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接群众举报,称松溪县旧县乡六墩村附近有人非法拆解铅酸蓄电池,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及松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随即展开排查。经案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苏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铅酸蓄电池处理厂,非法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68.3吨,不仅严重污染环境,也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去年8月20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徐某、苏某提起公诉,并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苏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扣押在案的赃物废旧铅酸蓄电池152.31吨和作案工具破碎机2台,铲车1台依法予以没收,甴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虽已告破,犯罪嫌疑人也已受到法律应有惩处,但如何处理这152.31吨废旧铅酸蓄电池,成为有关部门头疼的一个问题。松溪县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法院及旧县乡政府召开会议,就如何处置这批物质进行了安排部署,最后由公安局委托第三方拍卖公司将这批危废公开招标拍卖,并由贵州遵义富桥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成功竞标,完成收购,为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今后,环境监察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提高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规范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处置。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水美松溪,筑牢安全防线。”松溪县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游龙说。
记者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