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信部 > 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14 17:06:03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的公告

2016年
第54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5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各企业生产/进口乘用车产品数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达标及排名等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2015年度中国关境内117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103.85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以下同),乘用车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85公斤,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04升/100公里。其中,90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008.47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64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98升/100公里。27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进口乘用车95.38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26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8.33升/100公里。

 

2015年我国生产新能源乘用车20.64万辆,如计入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国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为6.65升/100公里。

 

 

附件:2015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61016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下一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开征求对《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