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信部 > 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用量小 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04 09:47:25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更好地保障基本药物供应,经研究,决定对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中用量小的个别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实施方案按计划开展工作,拟于2012年11月公示初选品种,2013年一季度公布定点生产品种、采购价格、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标准和规则,并正式启动定点生产企业招标程序。

   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对用量小 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的实施方案.doc

上一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工作的指导意见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