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政部 > 内容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05 10:24: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中央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