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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03 17:13: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41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附件1中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预征税款应计入预算科目101010402目“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征增值税待分配收入”。

  三、附件2中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3%,预征税款应计入预算科目101010401目“改征增值税”。

  四、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适用《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第八条年度清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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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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